送心意

王雁鸣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2017-07-10 22:12

您好,一、增值税的视同销售如下; 
(1)货物交付他人代销; 
(委托方的处理,视同买断方式下一般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收取手续费方式下在收到受托方开来的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 
(2)销售代销货物; 
(受托方的处理,按收取的手续费确认收入) 
(3)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至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不确认收入) 
(4)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借:在建工程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销项税额) 
(5)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用于投资; 
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销项税额) 
(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借:应付股利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销项税额) 
(7)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企业会计准则讲解》应付职工薪酬处,“企业以自产产品作为非货币性福利提供给职工的,相关收入的确认、销售成本的结转和相关税费的处理,与正常商品销售相同”】 
(8)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借:营业外支出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提示:以上8种情况中,第(3)、(4)、(8)种情况不确认收入,其他的情况都要确认收入。 
 
二、企业所得税的视同销售如下。 
新法中规定的视同销售行为是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并且应按照以下原则执行: 
1.资产所有权属在形式和实质未发生改变,可作为内部处置资产,不视同销售确认收入。具体情形如下(除将资产转移至境外以外):(1)将资产用于生产、制造、加工另一产品;(2)改变资产形状、结构或性能;(3)改变资产用途(如,自建商品房转为自用或经营);(4)将资产在总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之间转移;(5)上述两种或两种以上情形的混合;(6)其他不改变资产所有权属的用途。 
  由此房地产开发企业将自行开发的商品房转作企业的固定资产不作为视同销售行为处理。但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开发产品转作固定资产用于捐赠、赞助、职工福利、奖励、对外投资、分配给股东或投资人、抵偿债务、换取其他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的非货币性资产等行为,应视同销售,于开发产品所有权或使用权转移,或于实际取得利益权利时确认收入(或利润)的实现。 
  2.资产所有权属已发生改变而不属于内部处置资产,应按规定视同销售确定收入。具体情形如下:(1)用于市场推广或销售;(2)用于交际应酬;(3)用于职工奖励或福利;(4)用于股息分配;(5)用于对外捐赠;(6)其他改变资产所有权属的用途。 
  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二十五条规定: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号)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现就企业处置资产的所得税处理问题通知如下: 
A、企业发生下列情形的处置资产,除将资产转移至境外以外,由于资产所有权属在形式和实质上均不发生改变,可作为内部处置资产,不视同销售确认收入,相关资产的计税基础延续计算。 
  (一)将资产用于生产、制造、加工另一产品;(二)改变资产形状、结构或性能;(三)改变资产用途(如,自建商品房转为自用或经营);(四)将资产在总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之间转移;(五)上述两种或两种以上情形的混合;(六)其他不改变资产所有权属的用途。 
  B、企业将资产移送他人的下列情形,因资产所有权属已发生改变而不属于内部处置资产,应按规定视同销售确定收入。 
  (一)用于市场推广或销售;(二)用于交际应酬;(三)用于职工奖励或福利;(四)用于股息分配;(五)用于对外捐赠;(六)其他改变资产所有权属的用途。 
  C、企业发生本通知第二条规定情形时,属于企业自制的资产,应按企业同类资产同期对外销售价格确定销售收入;属于外购的资产,可按购入时的价格确定销售收入。 
  D、本通知自2008年1月1日起执行。对2008年1月1日以前发生的处置资产,2008年1月1日以后尚未进行税务处理的,按本通知规定执行。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31号) 
  第七条  企业将开发产品用于捐赠、赞助、职工福利、奖励、对外投资、分配给股东或投资人、抵偿债务、换取其他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的非货币性资产等行为,应视同销售,于开发产品所有权或使用权转移,或于实际取得利益权利时确认收入(或利润)的实现。确认收入(或利润)的方法和顺序为:(一)按本企业近期或本年度最近月份同类开发产品市场销售价格确定;(二)由主管税务机关参照当地同类开发产品市场公允价值确定;(三)按开发产品的成本利润率确定。开发产品的成本利润率不得低于15%,具体比例由主管税务机关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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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增值税,没有说免所得税,那就需要要计入企业所得征收企业所得税
2019-10-08 16:06:41
你好,收入的口径都是一致的,都是不含税收入金额
2018-03-26 11:04:30
您好,农产品暂没有免企业所得税的说法
2019-02-11 16:36:15
批发和零售环节销售的农机免征增值税,生产农机的环节不免征增值税。 例如:外购农机之后再销售可以免征增值税;农机生产企业销售自产农机不适用增值税免征政策。 注:农机零部件不享受该优惠。 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若干农业生产资料征免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113号)第一条第4点。
2021-04-10 17:03:00
您好,请参考以下内容,谢谢。 企业税负率计算 目前一般指增值税: 理论税负率:销售毛利*17%除以销售收入 实际税负率:实际上交税款除以销售收入 税负率是指增值税纳税义务人当期应纳增值税占当期应税销售收入的比例。 对小规模纳税人来说,税负率就是征收率3%。 而对一般纳税人来说,由于可以抵扣进项税额,税负率就不是17%或13%,而是远远低于该比例,具体计算: 税负率=当期应纳增值税/当期应税销售收入 当期应纳增值税=当期销项税额-实际抵扣进项税额 实际抵扣进项税额=期初留抵进项税额+本期进项税额-进项转出-出口退税-期末留抵进项税额 注1:对实行"免抵退"的生产企业而言,应纳增值税包括了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注2:通常情况下,当期应纳增值税=应纳增值税明细账"转出未交增值税"累计数+"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累计数 一般税负率过低往往会引起税务局的关注,可以掌握在不低于1%(商业企业1.5%左右),各行业的税负率是不同的,下面列示各行业的具体的税负率。 一、企业增值税行业预警税负率 行业 预警税负率 农副食品加工 3.50 食品饮料 4.50 纺织品(化纤) 2.25 纺织服装、皮革羽毛(绒)及制品 2.91 造纸及纸制品业5.00 建材产品 4.98 化工产品 3.35 医药制造业 8.50 卷烟加工12.50 塑料制品业 3.50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5.50 金属制品业 2.20 机械交通运输设备 3.70 电子通信设备 2.65 工艺品及其他制造业 3.50 电气机械及器材3.70 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 4.95 商业批发 0.90 商业零售 2.50 其他3.5 二、企业所得税行业预警税负率 行业 预警税负率 租赁业 1.50% 专用设备制造业 2.00% 专业技术服务业2.50% 专业机械制造业 2.00% 造纸及纸制品业 1.00% 印刷业和记录媒介的复制印刷 1.00% 饮料制造业2.00% 医药制造业 2.50% 畜牧业 1.20% 通用设备制造业 2.00% 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2.00% 塑料制品业 3.00% 食品制造业 1.00% 商务服务业 2.50% 其他制造业--管业3.00% 其他制造业 1.50% 其他建筑业 1.50% 其他服务业 4.00% 其他采矿业1.00% 皮革、毛皮、羽毛(绒)及其制品业1.00% 批发业 1.00% 农副食品加工业1.00% 农、林、牧、渔服务业 1.10% 木材加工及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1.00% 零售业1.50% 居民服务业 1.20% 金属制品业--轴瓦 6.00% 金属制品业--弹簧 3.00% 金属制品业2.00% 建筑材料制造业--水泥 2.00% 建筑材料制造业 3.00% 建筑安装业 1.50% 家具制造业1.50% 计算机服务业 2.00%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2.00% 工艺品及其他制造业--珍珠4.00% 工艺品及其他制造业 1.50% 废弃资源和废旧材料回收加工业1.50%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1.00% 纺织业--袜业 1.00% 纺织业 1.00% 纺织服装、鞋、帽制造业 1.00% 房地产业4.00% 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2.00% 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 1.50% 道路运输业 2.00%
2017-05-25 19:5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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