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乙公司销售商品一批, 商品价款20万元、增值税税额2.6万元;以银行存款支 付代垫运费1万元,上述业务均己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全部款项尚末收到。不考虑其他因素。 要求:根据以上材料,完成相关会计分录。
体贴的枕头
于2022-12-27 10:50 发布 2204次浏览
- 送心意
邹老师
职称: 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
进项税额=2.6万%2B15.6万
销项税额=13万%2B6.5万%2B20万*13%
应纳增值税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2023-05-21 15:02:42
同学你好
1.350000*9%
2.79500/(1%2B6%)*6%
3.7500*13%
这样计算的
2024-03-19 12:45:32
你好 这边计算下 稍等 做完发出
2023-06-03 16:29:30
您好,同学,请稍等下
2023-09-21 19:58:19
你好
借:应收账款(含税收入%2B代垫运费) ,贷:主营业务收入 ,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银行存款
2022-12-27 10:56:07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获取全部相关问题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