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小额贷款的分公司,小规模纳税人,贷款金额是由总公司直接放款给客户的,然后每笔单子赚的收入都要打一部分金额给总部(这应该算是成本吧,赚的相当于是差价)1、如果打款给总部,总部也给开票的,那么做成本,分录怎么写?(如果是收入的话,之前说是计入借银行存款 带利息收入)2、像这种模式,增值税计税标准可以是这个差额吗(收入-成本)?就好像旅游业他们的计税标准就是差额计征
-Promise °
于2017-07-22 17:16 发布 870次浏览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获取全部相关问题信息
-Promise ° 追问
2017-07-24 09:00
李爱文老师 解答
2017-07-24 09:07
-Promise ° 追问
2017-07-24 09:24
李爱文老师 解答
2017-07-24 0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