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在外地经营,开具了外经证。也给对方开具发票。在给对方开发票时确定了收入,计提了增值税和附加税。按7%计提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是534.45元,但是拿着外经证在施工当地缴税时,可能是地方性差异吧,他们只收了381.75元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收取金额和的计提金额一样。那这个城市维护建设税计提数和已交数差额该怎么办呢?还需要在这边补交吗?应该怎么处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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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7-07-28 15:57 发布 705次浏览
- 送心意
宋生老师
职称: 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2017-07-28 16:11
你好!你红字冲减计提的分录就可以了。
你们这边是不是要补交,就要看你是不是要在本地交增值税了
相关问题讨论

借税金及附加贷,应交税费城建税,地方教育教育附加,这个是计提的分录
缴纳,借应交税费贷银行存款。
2022-01-06 16:11:59

缴纳的增值税加上消费税)乘以7%,等于城建税。
缴纳的增值税,加上消费税)乘以3%等于教育附加
缴纳的增值税,加上消费税)乘以2%等于地方教育。
这个是一般纳税人的
小规模,在这个基础上都可以减半。
2022-02-16 13:36:34

你好 你这个是具体想问什么问题 ?
2021-04-30 20:37:33

你好,第一种分录是正确的
2017-05-04 17:13:57

你好 是税 这个是附加税
2020-05-19 14: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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