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对外出租签订的经营租赁合同中,分别列示房产租赁、场地租赁、设备租赁、物业费,但未对其分类标注准确金额,只是简单在合同中罗列出分类,有总的租赁金额。是否属于兼营行为?如何纳税?
小生
于2017-08-01 10:57 发布 1313次浏览
- 送心意
宋生老师
职称: 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2017-08-01 11:04
你好!这样没有具体分的,按最高的税率。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这样没有具体分的,按最高的税率。
2017-08-01 11:04:29
你好!*经营租赁*车辆租赁费*经营租赁*挖机租赁费 财产租赁合同里,
*经营租赁*施救费,*经营租赁*劳务费填在购销合同里,
2018-06-06 11:23:47
你好 物业费你们是要单独列清楚金额 。 单独租金和物业费列清楚的 物业费不缴纳印花税的
2020-07-10 19:53:22
对,需要按照财产租赁缴纳印花税。
2022-01-06 15:55:37
属于广告费的收入,属于其他业务收入。
2018-03-11 14:5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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