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王雁鸣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2017-08-12 21:46

您好,例如某居民企业A在泰国投资设立分公司B,A公司按财税[2011]47号规定,认定为国内外总分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2011年A公司应纳税所得额为300万元,来源B公司税前所得为100万元,泰国所得税率为20%。则A公司来源于B公司境外所得抵免限额为100*15%=15万元,已在泰国缴税=100*20%=20万元,境外所得允许抵免15万元。A公司在我国内应缴企业所得税=300*15%-15万元=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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