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个人与我公司签订了4个月的劳务合同,每月48400,需要代扣个税外,是否还需代扣3%的增值税;2.这种劳务费去税务局开了两次增普票后不给开了,说只给开一次性收入情况的发票,而不是签订合同按月付的劳务,那我们入费用同时代扣税费,还需要有税务发票吗?还是就用劳务签领单入账就可以?谢谢老师!
段丽娜
于2017-08-14 17:56 发布 534次浏览
- 送心意
方亮老师
职称: 税务师,会计师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获取全部相关问题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