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向大家请教一下外地设立非独立核算分公司的税务和账务处理问题: 1)非独立核算,是指账务上分公司无需独立核算,由总公司统一核算、统一做账、统一做报表,是吧? 2)分公司所发生的业务,需在当地的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无税额也需零申报,税种包括流转税(增值税或营业税等)及其附加税费、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还有社保等,是吧?如果员工是跟总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否其个税和社保就必须在总公司所受管辖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遵”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当地预缴、汇总清算“原则,是指由总公司统一计算税额,由总分各地的税局
成就的小土豆
于2014-09-14 09:44 发布 5833次浏览
- 送心意
罗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2014-09-14 10:04
1.非独立核算是针对企业所得税的。分公司的业务也需在分公司的帐套下核算。
2.)分公司所发生的业务,需在当地的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无税额也需零申报,税种包括流转税(增值税或营业税等)及其附加税费、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还有社保等,对的;
3.如果员工是跟总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其个税和社保就必须在总公司所受管辖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4.企业所得税遵”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当地预缴、汇总清算“原则,是指由总公司统一计算税额(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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