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的担保公司 在6月份收取了客户的评审费 当初作为收入入账了 现在领导说这笔款不收了 叫客户来退回 怎么退?是叫客户开发票还是直接写个收据就可以了?后面7月份也收了评审费 当时做账就放在了其他应付款 现在要退这笔钱 是不是直接叫客户写个收据就可以做账?就想说既然当时把账作为收入处理 随即产生的税费 现在能开红字发票冲抵吗?可以理解为无票收入 但是已经报税了的
范云云
于2017-08-21 11:39 发布 1107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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