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田老师

职称会计师

2017-09-03 21:13

直接减免的话,我刚才说的销售方的做法就是对的,那收票方怎么入账呢,按106全额计成本吗,那这项免税政策对于他们来说反而是吃亏的,本可以收到6万的进项抵税,结果这部门税全入成本了

妍妍 追问

2017-09-03 21:42

一般什么情况下会去做认定,因为享受免税之后并没有太多的优惠,对于受托方,虽然享受了免征增值税的优惠,但是与之相关的进项税是不能抵扣的,对于委托人拿到发票之后进项税明明可以全额抵扣,结果却计入了成本,这样的话不是得不偿失吗,我没有理解到这条优惠政策的精髓所在,请老师帮忙解答

妍妍 追问

2017-09-04 20:43

对于销售方肯定是有利的,我主要想问一下对于购买方,他们比较吃亏

田老师 解答

2017-09-03 21:07

那要看你的备案是怎么指示的,是先交后退,还是申报时减免(一般是这个) 
开票的时候开106万的零税率普票,做帐的时候按100万作为收入,6万作为销项税,然后再把6万的销项税转为营业外收入

田老师 解答

2017-09-03 21:14

按106全额计成本

田老师 解答

2017-09-04 10:16

进项税与销项之间一定会有一个差额的,如果没有优惠,这部分差是要交税的,

田老师 解答

2017-09-05 16:59

这个没有什么吃亏的,一个企业不管你开什么票,税率都是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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