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邹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2015-11-05 10:11

居民企业甲公司执行新会计准则,有关财务资料如下:(1)该企业2011年至2013年经税务机关确认的盈亏情况如下(2011年以前年度无亏损结转):     年度2011         2012          2013      盈亏额         -55万元         40万元          85万元      (2)2014年收入相关情况:①1月降价销售一批积压产品给乙公司,不含税价300万元,合同约定2015年1月付款。7月为缓解资金压力,甲公司管理层出面沟通,与乙公司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补充合同,约定若乙公司在2014年9月前支付货款,可减免10%货款。 8月20日甲公司收到乙公司转账支付的270万元货款。②2月转让一项无形资产的所有权,转让收入65万元(不含税)。此无形资产2013年1月25日购得一项无形资产的所有权,购买价54万元,相关税费及其他支出6万元。该企业严格按照税法规定计提无形资产摊销,摊销期限为10年,预计无净残值。③5月,一次性处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品,不含税价8万元,对应“库存商品”减少15万元。相关损失甲公司已向主管税务机关作清单申报,留存备查的相关会计核算资料包含:对制造废品的各操作工累计扣款2.5万元,对车间管理人员扣款累计0.5万元。④10月,赊销一批产品,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600万元,增值税销项税额102万元,销售合同约

邹老师 解答

2015-11-05 10:12

你可以加我QQ,1076199025,我可以给你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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