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送心意
方亮老师
职称: 税务师,会计师
2017-09-07 11:09
(1)物保由主债务人提供:先主后次
债权人应当首先执行主债务人提供的物保,保证人在物保不足清偿时承担补充清偿责任。
(2)物保由第三人提供:没有先后顺序
①债权人可以执行第三人的物保,也可以首先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②在保证与第三人提供的物保并存的情况下,如果其中一人承担了担保责任,则只能向主债务人追偿,不能向另外一个担保人追偿。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获取全部相关问题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