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方亮老师

职称税务师,会计师

2017-09-07 11:09

 (1)物保由主债务人提供:先主后次 
 
  债权人应当首先执行主债务人提供的物保,保证人在物保不足清偿时承担补充清偿责任。 
 
  (2)物保由第三人提供:没有先后顺序 
 
  ①债权人可以执行第三人的物保,也可以首先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②在保证与第三人提供的物保并存的情况下,如果其中一人承担了担保责任,则只能向主债务人追偿,不能向另外一个担保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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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 有的 地方税局电子税务局系统我要查询里面可以查询 。没公布的话需要私下咨询下专管员 。因为各地税负都不一样的
2022-05-10 20:05:27
您好,这个最好不要挺,可以先学实务和经济法,因为财管和会计是耗用大量时间
2022-04-13 21:06:37
这个就啥吧,主要是一些内容,他都不是口诀,是需要多理解才可以
2022-04-03 22:45:32
是不是感觉不好记忆?
2022-03-23 22:15:49
你好! 这个需要联系首页客服,看一下您的权限。
2022-03-02 01:2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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