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记账公司按季收取记账费,一个月有200家代理记账合同,但是一个月只能领100份发票,所以只能开一半合同的发票,老板要求收入要全部在当月确认,没开的发票下月继续补开。比如,这个月是9月,第三季度,公司8月份成立,所以9月份开8~9月的代理记账费发票,下月10月,再开10~12月和上月余下8~9月没有开就是开8~12月的。当月确认当月收入了,开具发票时又怎么做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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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7-09-25 23:12 发布 2004次浏览
- 送心意
王雁鸣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2017-09-25 23:35
您好,建议没开发票的确认收入时,借;现金或者银行存款,贷;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最好这部分收入不申报交增值税。等下月开出发票时,贷;主营业务收入,正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正数,贷:主营业务收入,负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负数。再按开的发票,申报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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