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代开专用发票已经缴纳税款,在专用发票全部联次追回或者按规定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后,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回。这个什么意思开的发票为什么还可以要回来?
桃之夭夭
于2017-10-08 09:18 发布 2439次浏览
- 送心意
方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注册税务师
2017-10-08 09:43
在发票符合退回条件的情况下可以这样操作,比如对方的税号或单位名称开错,对方不能认证。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47号)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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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之夭夭 追问
2017-10-08 09: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