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我公司和另一个公司有一笔供货合同(只是为了一些账的过度,实际未发生),我公司供货方,另一家公司为需求方。签订合同就需要交纳印花税,是吗?贴花又是什么?公司以前签的房屋租赁合同、借款合同等都没有交纳印花税(我是2015年1月来的),有没有影响?那我这次的合同是否需要交纳印花税呢?(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哈)后期会再签订一个合同,我公司为需求方,那家公司为供货方,金额应该是相同的(还是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那又交不交印花税呢?
着急的发卡
于2015-03-03 17:17 发布 800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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