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您好,我们单位因员工加班请员工吃工作餐,和节日聚餐费,这种费用进职工薪酬-福利费吧,员工不要交个税吧
无语的蜗牛
于2023-02-20 18:19 发布 1253次浏览
- 送心意
青柠
职称: 会计实务
2023-02-20 18:2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个税有关规定,加班餐费和节日聚餐费均属于企业支付的职工薪酬-福利费,此费用若未超出纳税人按照法律规定所报送的“月项目核定表”中规定的各项限额,则纳入税前扣除,可免交个人所得税。
拓展知识:2015年1月起,个人所得税法调整后,因工作餐费、节日聚餐费等属于勤工劳务津贴个税起征点在3500元上调至5000元, 即超过5000元将交税,故加班餐费和节日聚餐费要根据月度核定表报送情况,按照法定比例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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