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2016]49号: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
搞怪的啤酒
于2023-02-21 03:21 发布 589次浏览
- 送心意
齐惠老师
职称: 会计师
2023-02-21 03:30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49号),是我国首次明确出台了对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企业实施优惠性政策的文件,旨在鼓励企业增加科研投入,优化市场环境,促进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的健康发展。该政策规定,软件和集成电路企业购买产品研发类长期资产可全额抵扣加计投资支出,财政部另有规定的,可按规定抵扣企业所得税;可把研发类短期资产以减税的方式纳入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同时,为激励新软件企业和新集成电路企业发展,《通知》明确,按照财政部有关规定,新开办的软件企业和新集成电路企业,自2016年7月1日起未满3年,在本行业研发类短期资产中购买其他行业研发类短期资产,可以把研发类短期资产按照原价折旧,以减税的方式纳入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拓展知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对企业研发资金的抵扣提供给予了税收优惠政策,但是也有相应认定条件,需要企业加强财务管理,以更好地利用企业投入的资金,达到最大的税收优惠效果。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获取全部相关问题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