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份开了一笔发票,发票当月作废了,但是财务不知道这笔发票是作废的,按正常的发票做了申报和抄税,而且税额也扣掉了,客户方面10月底把发票拿去认证了,当时认证是成功的,过了几天他们税务所通知说这笔发票是作废的,让销售方出情况说明,他们把材料和发票都递交到税务所了,现在在审查。这种情况我们销售方怎么办,是重开发票吗,但是我们的税额已经扣掉了啊
踏实的太阳
于2015-11-07 11:10 发布 693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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踏实的太阳 追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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