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齐惠老师

职称会计师

2023-02-25 11:43

建筑业工会经费税率计税依据是根据《关于加强建筑企业和建筑业工会经费缴纳管理的通知》(财税发〔2012〕36号文件)规定的。据规定,建筑企业应根据工资总额和职工总数,将每月应统一缴纳的建筑企业工会经费明细计入本月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缴纳总额中,单位应在个人所得税缴纳时,纳入建筑企业工会经费缴纳额,由税务稽查机关分别统计归口管理。缴纳方式分为法定、从量缴纳和计划缴纳: 
 
1.法定缴纳:单位每月职工工资总额的1%作为建筑企业工会经费,单位应在按月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在劳动者款项中缴纳。 
 
2.从量缴纳:建筑企业在每月缴纳个人所得税时,以累计份额的1%缴纳,即每月以上月累计份额的1%缴纳; 
 
3.计划缴纳:建筑企业按照税务登记的每月份额缴纳,每月缴纳份额不得少于上月税务登记的份额。 
 
比如一个建筑企业年度职工工资总额为100万元,该单位应于本年度累计缴纳建筑企业工会经费10万元,其中每月按累计份额的1%缴纳,即每月应缴纳833.3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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