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委托第三方测试机构做测试,在12月支付50%款项并收到对应款项的发票,该测试暂未完成,本次收到的发票我是计入研发费用还是需要挂往来,待测试完成后再全额计入研发费用?
无情的棒棒糖
于2023-02-25 13:56 发布 366次浏览
- 送心意
999
职称: 注册会计师
2023-02-25 14:10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当收到发票时,应当将其计入研发费用,但应当按照实际发生的情况,将未完成的测试支出计入待摊费用,以便在测试完成后,将其转入研发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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