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A公司的2个人在B公司干活,A与B签订了《劳务托管协议》,B公司开劳务发票给C公司(C公司和B公司的关系是:C公司接管了B公司的人员和全部业务), C公司打款给B公司,B公司又打款给A公司,由A公司给2人开工资,这样合适吗?有何风险?apple(156403354) 15:22:36A公司支付时以代付劳务费的形式支付给2个工人,这样合适吗?如果把劳务费支付单换成工资单是否更好一些?
怕黑的小海豚
于2017-10-26 15:23 发布 731次浏览
- 送心意
老王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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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这个合适的。正常处理业务开具发票,是没有什么风险的。A公司的做法不太合适,做成工资比较好。
2017-10-29 17:26:05
是的,就是这样子的。
2023-07-27 16:14:26
要看一下再回 等一下
2023-07-27 16:21:32
你好 ; 需要的; 相当AB之间发生业务 ; A开票做收入 。 支付给员工的工资 和个税社保等 做成本 和挂其他应收款去处理;
2021-10-22 13:31:49
同学你好
这个是委托甲方发放工资
正常的
2023-07-27 16:1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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