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A公司的2个人在B公司干活,A与B签订了《劳务托管协议》,B公司开劳务发票给C公司(C公司和B公司的关系是:C公司接管了B公司的人员和全部业务), C公司打款给B公司,B公司又打款给A公司,由A公司给2人开工资,这样合适吗?有何风险?apple(156403354) 15:22:36A公司支付时以代付劳务费的形式支付给2个工人,这样合适吗?如果把劳务费支付单换成工资单是否更好一些?
怕黑的小海豚
于2017-10-26 15:23 发布 739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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