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业务招待费,只要是发生了,就要调增是吗?要不按实际发生60%调增要不就是收入的5‰?
余伟彬
于2023-03-01 10:39 发布 388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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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惠老师
职称: 会计师
2023-03-01 10:48
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十六条规定,对发生的业务招待费需要做调增处理。首先要判断这笔业务招待费是否符合减免条件,如果不符合减免条件,则可以将其调增收入部分的60%;如果符合减免条件,则可以选择收入的5‰的处理方式。
例如:一家公司发生的业务招待费为1000元,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十六条规定,该公司可以选择将1000元调增收入部分的60%左右,即600元计入相关收入,或者按收入5‰的处理方式,即50元计入相关收入,剩余金额按减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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