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烟草公司为一般计税方法纳税人,将库存烟丝400万元(自制,不含增值税)交给W企业,委托W企业加工甲类卷烟300箱(250条/箱,200支/条)。W企业按每箱0.1万元收取加工费(不含税),当月全部加工完成后交由烟草公司收回,烟草公司以4万元/箱的价格将全部300箱卷烟销售出去。计算w企业当月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和烟草公司销售卷烟应缴纳的消费税(甲类卷烟生产环节的消费税税率为56%加0.003元/支)。
木水星辰
于2023-03-01 13:43 发布 616次浏览
- 送心意
李老师2
职称: 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CMA
2023-03-01 13:49
W企业应当向税务机关代收代缴400万元的消费税(400万×56%=224万)。另外,烟草公司销售的卷烟也应当缴纳消费税。300箱卷烟(250条/箱,200支/条) 180万支,所产生的消费税应当为180万×0.56%+180万×0.003元/支=1.034万。因此,W企业当月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和烟草公司销售卷烟应缴纳的消费税分别为224万元和1.034万元。
拓展: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消费税征收及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在消费税征收管理方面,国家采取分类征收和统一征收的政策。分类征收主要体现在不同的税种的税率的设定上,而统一征收主要体现在消费税的征收范围上,统一征收的消费税覆盖了商品和服务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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