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和对应的文件号
孝顺的麦片
于2023-03-01 18:36 发布 307次浏览
- 送心意
良老师1
职称: 计算机高级
2023-03-01 18:40
小规模纳税人优惠政策是指政府对小规模纳税人减免或免征税收。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2009年1月1日起,小规模纳税人按照下列规定,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具体来说,小规模纳税人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0%,但是,如果小规模纳税人的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5万元的,可以享受按5%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另外,小规模纳税人还可以享受抵免政策,即抵免部分应纳税所得额,以减少应纳税所得额,从而减少企业所得税。受此影响,小规模纳税人抵免后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可以低至3%。
比如,某小规模纳税人的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为10万元,可以按照小规模纳税人优惠政策,抵免其中的4万元,从而将应纳税所得额降至6万元,应缴税款合计为6万元×3%=1800元。文件号为《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规模纳税人优惠政策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09年第12号)。
相关问题讨论
![](https://al3.acc5.com/95d223957f56fba2e1b8c7c4fa00f9e0.png)
小规模纳税人优惠政策是指政府对小规模纳税人减免或免征税收。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2009年1月1日起,小规模纳税人按照下列规定,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具体来说,小规模纳税人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0%,但是,如果小规模纳税人的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5万元的,可以享受按5%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另外,小规模纳税人还可以享受抵免政策,即抵免部分应纳税所得额,以减少应纳税所得额,从而减少企业所得税。受此影响,小规模纳税人抵免后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可以低至3%。
比如,某小规模纳税人的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为10万元,可以按照小规模纳税人优惠政策,抵免其中的4万元,从而将应纳税所得额降至6万元,应缴税款合计为6万元×3%=1800元。文件号为《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规模纳税人优惠政策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09年第12号)。
2023-03-01 18:40:46
![](https://al3.acc5.com/95d223957f56fba2e1b8c7c4fa00f9e0.png)
你好指的是具体的优惠政策吗?
2022-01-11 11:27:01
![](https://al3.acc5.com/95d223957f56fba2e1b8c7c4fa00f9e0.png)
我发给您截图看看吧
2021-12-02 16:46:29
![](https://al3.acc5.com/95d223957f56fba2e1b8c7c4fa00f9e0.png)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1年12月31日。其中,自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0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电影等行业税费支持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5号)规定的税费优惠政策凡已经到期的,执行期限延长至2021年12月31日。
2021-12-02 11:30:03
![](https://al3.acc5.com/95d223957f56fba2e1b8c7c4fa00f9e0.png)
小微企业的话 满足 减半征收 按20%来交企业所得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
财税〔2018〕7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为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发展,现就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政策通知如下:
一、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将小型微利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50万元提高至100万元,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含10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前款所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一)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
(二)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二、本通知第一条所称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
所称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三、《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财税〔2017〕43号)自2018年1月1日起废止。
四、各级财政、税务部门要严格按 照本通知的规定,积极做好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宣传辅导工作,确保优惠政策落实到位。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18年7月11日
2018-12-27 16:24:14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获取全部相关问题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