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0年7月1日,甲公司开始研发一项专利技术,截至2×20年12月31日,研发活动尚未完成,共发生费用化支出200万元,资本化支出100万元。税法规定,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可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还可以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75%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摊销。甲公司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根据资料,判断甲公司2×20年12月31日内部研发的无形资产是否产生暂时性差异,并说明理由。
火星上的帆布鞋
于2023-03-02 10:46 发布 335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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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9
职称: 注册会计师
2023-03-02 10:53
根据税法规定,甲公司2×20年12月31日内部研发的无形资产尚未形成,因此不会产生暂时性差异。根据规定,未形成无形资产的研究开发费用可以按照75%的比例加计扣除,而形成无形资产的,则是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摊销。由此可见,甲公司2×20年12月31日内部研发的无形资产尚未形成,因此不会产生暂时性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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