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投资的未上市的国有公司分回的税后股息填在纳税申报表的哪里?
无语的蜗牛
于2023-03-02 13:17 发布 214次浏览
- 送心意
齐惠老师
职称: 会计师
2023-03-02 13:28
在纳税申报表中,被投资的未上市的国有公司分回的税后股息应填写在“机构或企业投资者收到的税后股息”一栏。这一栏应该填写收到的税后股息的金额,以及发放股息的公司的名称。如果投资者收到的税后股息来自不同的公司,那么这一栏需要填写多行,每行分别填写不同公司的税后股息金额以及其名称。
拓展知识:除了上述纳税申报表中的机构或企业投资者收到的税后股息,税后股息还可能来自其他渠道,例如财产继承、股权拆分或者扩股等。根据不同的渠道,被投资的未上市的国有公司分回的税后股息应填写在纳税申报表的不同栏目,如财产继承收入、拆分收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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