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送心意
晓海老师
职称: 会计中级职称
2014-09-14 21:08
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第四条规定,企业重组,除符合本通知规定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的外,按以下规定进行税务处理:
(四)企业合并,当事各方应按下列规定处理:
1.合并企业应按公允价值确定接受被合并企业各项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
2.被合并企业及其股东都应按清算进行所得税处理。
3.被合并企业的亏损不得在合并企业结转弥补。
第六条规定,企业重组符合本通知第五条规定条件的,交易各方对其交易中的股权支付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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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第四条规定,企业重组,除符合本通知规定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的外,按以下规定进行税务处理:
(四)企业合并,当事各方应按下列规定处理:
1.合并企业应按公允价值确定接受被合并企业各项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
2.被合并企业及其股东都应按清算进行所得税处理。
3.被合并企业的亏损不得在合并企业结转弥补。
第六条规定,企业重组符合本通知第五条规定条件的,交易各方对其交易中的股权支付部分,
2014-09-14 21:08:19
你好,这个款就没了,
2022-09-05 17:32:26
您好是可以的
感谢您的提问,如果满意请给五星谢谢
2019-11-21 14:53:26
母公司吸收合并子公司,账务处理是:借、股本资本公积(期初%2B本期增加-本期减少)盈余公积(期初%2B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未分配利润-年末(年初%2B本年调整后的实现的利润-应分配的现金股利-计提的盈余公积)商誉(所有者权益总额-调整后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贷、长期股权投资(调整后的账面价值)少数股东权益)(调整后的可辨认净值产的公允价值*少数股东权益比例)。借:投资收益,少数股东损益未分配利润-年初,贷:未分配利润-年末。
2022-05-05 16:29:35
你好,可以参考我们网站的资料:https://www.acc5.com/news-wenxuan/detail_73673.html
2022-05-05 11:5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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