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您好,公司在申报10月增值税时,由于税局系统没有自动生成上期留抵税额1万元,导致公司对公账户在11月被扣增值税1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350,教育费附加150,地方教育附加100。当时未发现,是在12月才发现这个情况,及时在12月申请退税成功,退税已到账。请问需要如何调账做账呢?
孝顺的麦片
于2023-03-03 06:29 发布 430次浏览
- 送心意
良老师1
职称: 计算机高级
2023-03-03 06:33
对于这一情况,建议公司采用“账簿调节”的方式进行调账。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首先,在应交税款科目中,增加一条“税收调节”的记录,金额为1.6万元,即当月实际应交税款金额减去自动生成留抵税额1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350元、教育费附加150元及地方教育附加100元;
然后,将此1.6万元的调账金额分别转入四个税科目,即: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最后,将“税收调节”分别转出四个税科目,即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完成调账。
拓展知识:账簿调节是企业在审计全过程中采用的一种技术手段,它是以修正财务报表为目标,以调整从会计分录到财务报表的记录为主要手段,以保持会计记录的正确性、完整性、一致性为基础的技术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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