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齐惠老师

职称会计师

2023-03-06 14:27

自然人独资有限公司的增资,如果原来的资本公积形成了资本溢价,则可以将其转赠给实收资本。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九十三条,自然人独资有限公司发行股份时,应当将资本公积登记在实收资本中,但是,由于资本公积不能参与公司的经营,所以可能会造成资本溢价,这种情况下,可以将资本公积转赠给实收资本,这样可以让公司有更多的资金可以用于日常的经营活动,从而提高公司的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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