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化妆品生产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0年5月生产高档化妆品中的香水精5吨,成本16万元,将0.7吨移送投入车间连续生产普通护手霜;2吨移送用于连续生产调制高档化妆品中的香水;1吨对外销售,取得不含税收入14万元。企业当期销售普通护手霜取得不含税收入20万元,销售高档香水取得不含税收入30万元,当期发生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6万元。已知高档化妆品适用的消费税税率为15%,该企业当期应纳增值税和消费税合计数为多少万元?
无情的棒棒糖
于2023-03-06 15:15 发布 582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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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惠老师
职称: 会计师
2023-03-06 15:28
答:该企业当期应纳增值税和消费税合计数为3.6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一般计税方式纳税人的增值税销项税额=销售收入×17%,其中,销售收入=14万元,销售收入×17%=2.38万元。消费税计算方式为:消费税=(销售额-进项税)×税率,其中,销售额=44万元,税率=15%,进项税=6万元,消费税=(44-6)×15%=3.6万元。总结来看,该企业当期应纳增值税和消费税合计数为3.6万元。
拓展知识:关于增值税,可以简单的理解为由企业的消费者最终支付的一种税收,是按照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增值(价值)所征收的税收,其计税方式是按照销售收入的17%来计算的,此外,另外还有消费税,它是按照除去进项税的销售额乘以税率来计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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