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1年9月因管理不善损失原材料- 批,成本为30万元,取得保险公司赔款8万元;另因自然灾害损失存货一批, 成本为20万元。己知增值税税率为13%,均己抵扣了进项税额。 老师好,这题目答案上把管理不善和自然灾害的损失加起来都可以扣除,为什么呢,不是应该自然灾害可以扣除,而管理不善的不能扣除吗,我不明白
健壮的短靴
于2023-03-07 11:00 发布 592次浏览
- 送心意
朴老师
职称: 会计师
2023-03-07 11:02
同学你好
企业因管理不善造成的损失,可以税前扣除。企业发生的损失,减除责任人赔偿和保险赔款后的余额,依照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扣除。企业已经作为损失处理的资产,在以后纳税年度又全部收回或者部分收回时,应当计入当期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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