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齐惠老师

职称会计师

2023-03-08 19:36

甲公司购买商标权出租给乙公司时,应当取得租金分录(收入项目)和摊销商标权成本分录(费用项目)。租金分录的收入金额应是每年收取的使用费用(80 000元),应从收入项目中扣除6%的增值税,即75 600元。摊销商标权成本的金额等于900000元,每年摊销60 000元,每年的摊销金额等于900000/15年=60 000元。 
 
由于专利技术是自行研制的,根据有关规定,应以发生额为基础计提摊销折旧。因此,在转让前,应以150000元/10年=15000元/月的金额进行摊销计提。转让时无形资产已摊销金额为:购入时的摊销金额(150000)减去转让时的摊销金额(2年X15000),即150000-2*15000=126000元。 
 
拓展知识:摊销也是一种会计处理,它可以帮助企业合理地将投入的资本折旧在一定时期内分摊到应税收入中,从而保证公司可以税收优惠地实现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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