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委托外单位加工一批材料(属于应税消费品),发出材料的实际成本为20000元支付加工费2500元往返运费500元(运费不考虑增值税)加工费的增值税税额为325元消费税税额为2556元款项已用银行存款支付。加工完毕收回材料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要求: (1)编制发出材料、支付加工费和税金、收回委托加工材料的会计分录。 (2)若加工完毕收回商品用于直接对外出售,编制发出材料、支付加工费和税金、收回委托加工材料的会计分录"
紧张的冬日
于2023-03-09 09:13 发布 379次浏览
- 送心意
999
职称: 注册会计师
2023-03-09 09:21
好的,首先我们来看看企业委托外单位加工一批材料的会计分录。首先,发出材料的成本实际为20000元,此外还支付了2500元的加工费和500元的往返运费(不考虑增值税),以及325元加工费的增值税和2556元消费税。款项已以银行存款支付。发出材料的会计分录为:库存商品——20,000;账款——25,881(加上税金);银行存款——25,881。收回委托加工材料的会计分录为:库存材料——20,000;账款——25,881;银行存款——25,8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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