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每年4月和10月要申报的土地使用增值税,在三月需要计提吗
无语的蜗牛
于2023-03-09 19:35 发布 322次浏览
- 送心意
李老师2
职称: 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CMA
2023-03-09 19:47
老师:是的,4月和10月申报的土地使用增值税,一般会在三月份就要做好计提准备了。根据《地方税务局关于企业营改增相关税务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税发[2018]31号)的规定,对于在4月1日至3月31日之间产生的土地使用税,需要在3月31日前进行计提缴纳。同时,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缴纳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公告》(财税〔2018〕41号),对于10月1日至12月31日之间产生的土地使用税,也需要在12月31日前进行计提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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