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企业开办期间有2万招待费,我当时计入了管理费用--开办费 后来 为了区分 将这部分费用结转到招待费里了,即:借: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 2万 管理费用--开办费-2万,现在汇算清缴,企业营业收入是0,开业期间招待费 10万 我可以 不写资产折旧、摊销及纳税调整明细表 只在 纳税调增表里面,调增 业务招待费:10+2*0.4=10.8万吗?
无痕浅墨
于2023-03-10 14:12 发布 292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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