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是一 家房地产开发企业,为增值税 般纳税人,2016年6月1日开工馆设某住宅小区,至2019年8月31日全部峻工决算。甲公司按-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纲指值税。开发成本中地价款为10 000万元,土地面积为15 000平方米,可供销售的建入面积为40.00平方米。2019年9月甲公司销售收人为29000万元,销售建筑面积为21 800平方米。 要求:对甲公司上述销项税额的抵减进行账务处理。"
毀若亦 ♡
于2023-03-13 09:41 发布 200次浏览
- 送心意
青柠
职称: 会计实务
2023-03-13 09:54
甲公司作为一家房地产开发企业,2016年6月1日开始施工建设某住宅小区,至2019年8月31日全部竣工决算,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税款。地价款为10000万元,土地面积为15000平方米,可供销售的建筑面积为40000平方米。2019年9月,甲公司销售收入为29000万元,销售建筑面积为21800平方米。因此,甲公司可对上述销项税额进行抵减,由于其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所征税收范围与税率要按照當地税收法律法规执行。甲公司应遵照税务机关的相关账务处理要求,将销项税额准确地结合当期发生的进项税额,完成期末应交税款的计算,确保税收抵减有效操作。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获取全部相关问题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