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999

职称注册会计师

2023-03-13 18:29

在会计上,《商业会计准则》规定,当业务发生前去年尚未确认的事项发生后中期期间取得与去年发生的事项有关的收入或支出时,应使用损益调整对去年发生的这类事项进行会计处理。即在当前期间发生的费用减去上一年费用,再增加到本期的损益里,这样就可以计入本期的费用了。比如,去年暂估的职工乔迁费,但由于乔迁事件未发生,所以没有取得发票。今年需要通过损益调整来计入费用,可以在季度末调整,也可以年度末调整。 
税务上的处理,可以直接汇算清缴,并且当期新增损益需要调增税负,即在当期报税时,将损益项目增加到应纳税所得额,缴纳相应税款,可以在当期补缴或分期补缴。综上所述,如果去年暂估但未取得发票的费用,会计上可以进行损益调整,而税务上则要汇算清缴并调增税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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