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良老师1

职称计算机高级

2023-03-14 12:47

缴纳个税时填写的任职受雇日期填写应该填写劳动合同签订的日期,而不是试用期合同签订的日期,因为试用期合同不代表实际的工作关系,无法确定任职受雇的日期,所以无法计算个人所得税。还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发生跨年度的受雇关系,那么应填写该年度的受雇日期,而不是在跨年度的情况下填写起始的受雇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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