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符合规定条件的生产企业出口外购的货物,同时符合下列( )条件的,可视同自产货物申报适用增值税退(免)税政策。 A、与本企业生产的货物名称、性能相同 B、使用本企业注册商标或境外单位或个人提供给本企业使用的商标 C、出口给进口本企业自产货物的境外单位或个人 D、必须经过本企业的加工或组装"
时尚的蛋挞
于2023-03-14 15:04 发布 252次浏览
- 送心意
999
职称: 注册会计师
2023-03-14 15:15
符合规定条件的生产企业出口外购的货物可视同自产货物申报适用增值税退(免)税政策,其具体条件是:一是与本企业生产的货物名称、性能相同;二是使用本企业注册商标或境外单位或个人提供给本企业使用的商标;三是出口给进口本企业自产货物的境外单位或个人;四是必须经过本企业的加工或组装。符合这四个条件的生产企业出口外购的货物,可视同自产货物申报适用增值税退(免)税政策。
拓展知识:企业申报增值税退(免)税时,需提供增值税退税申请书、货物或劳务发票,以及有关证明文件。另外,增值税退(免)税政策还要求企业以实际发生为依据,申报其本期实际发生的可扣除项目,保证发票真实有效,发票内容真实可信,避免因申报错误而导致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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