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好!请教问题:关于涉及营业税的发票开具,是截止到12月底吗?以后开票就按11税率?1.老项目营业税全部已交完,未开发票的,截止12月底开齐吗?2.老项目已完工,开具过营业税发票,也开具过增值税简易征收发票,仍余发票未开具的,12月底全部开齐吗?3.老项目未完工的,开具过营业税发票,也开具过增值税简易征收发票,也是截止12月底开齐发票吗,如果无法开齐,次年是不是按11税率开具同时也是可以进项抵扣呢?谢谢!
菲童牛宝
于2017-11-15 09:55 发布 1016次浏览
- 送心意
老王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2017-11-18 18:02
您好,1、是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以后开具可以申请简易征收。2、12月底全部开完。3、也是的,次年开票可以申请简易征收。如果按11%的税率开具发票的,可以进项抵扣。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
七、纳税人2016年5月1日前发生的营业税涉税业务,需要补开发票的,可于2017年12月31日前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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