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齐惠老师

职称会计师

2023-03-14 16:4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甲公司的业务应纳增值税销项税额是:销售价款100万元X13%=13万元 。但在17年12月29日修改的《条例》中,增加了”饮料、香烟、烟草制品、酒类”等销售,收取押金时,允许申报外加一定比例的税款,有助于减少错误纳税。 比如,甲公司销售的白酒,收取的押金10万元,则可以把该笔押金按照13%计税,即10万X13%=1.3万,作为增值税销项税额申报并缴纳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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