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资和福利费的具体内容和差别是什么? 2、个人所得税的扣税基数包括福利费吗? 3、住房补贴、交通补贴、通讯补贴属于工资还是福利费?
sunshine
于2017-11-15 17:56 发布 1233次浏览
- 送心意
田老师
职称: 会计师
2017-11-17 10:35
"工资薪金中的“津贴、补贴”——这种性质的津贴是与职任职或受雇有关系的,比如,高级经理享受一档次的津贴1000元,而经理又是另一档津贴800元,助理则为500元,一般员工则没有,因此,这些并不是每个人都可以获得,而且金额会因职位而有所不同,属于企业支付给职工的报酬。
从企业所得税的角度分析,是企业支付给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报酬。在个人所得税法中,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说的都是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当钱给到员工手时,员工可自由支配。
对于福利费中的“补贴、补助”——这种补助是一种补偿,每个员工只要符合企业规定的特定条件(比如出差等),就可以享受,并不分等级, 属于一种补偿。
从企业所得税的角度分析,它不是直接给员工的,是员工在特定条件下已经或者必须发生的费用(如:职工交通补贴、供暖费补贴、丧葬补助费等)给予的补偿,某种意义上讲,是生活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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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shine 追问
2017-11-17 1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