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安徽省合肥市某化妆品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0年度销售化妆品50万套,每套价值550元,另外包装物的价值为每套50元,以上均为不含税价格。由于包装物可以周转使用,所以对包装物的处理提出以下三个方案。方案一:采取包装物作价出售的方式。方案二:采取包装物收取租金的方式,每套租金565元。方案三:采取包装物收取押金的方式,每套押金50元,抵押期为1年。要求:试对以上三个方案分别进行纳税分析。
无语的蜗牛
于2023-03-15 09:33 发布 317次浏览
- 送心意
良老师1
职称: 计算机高级
2023-03-15 09:45
对于方案一,该企业可以将物品作价出售,以550元/套计算,含税价格为615元/套,因此,应纳税额为615*50万=30.75亿元;对于方案二,该企业采取收取租金的方式,租金为565元/套,含税价格为633.25元/套,因此,应纳税额为633.25*50万=31.6625亿元;对于方案三,该企业采取收取押金的方式,押金为50元/套,含税价格为550元/套,因此,应纳税额为550*50万=27.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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