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羽老师 在吗 您好思羽老师 请问 粮食购销公司一般纳税人 1、收购农民粮食比如收购500吨125万元 销售时数量 和税率如何抵扣行? 2、销售商品13%税率的是按9%还是可以加计1%。 3、收购农民粮食与贸易粮不能同时做账吗是需要账面收购的农民粮食结束才能做另外的贸易粮业务吗 4、收购的是潮粮是已烘干后的数量金额增加入库吗 @思羽老师"
木水星辰
于2023-03-15 10:43 发布 315次浏览
- 送心意
李老师2
职称: 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CMA
2023-03-15 10:48
您好,非常感谢您的问题。现在我来为您解答:
1、收购农民粮食,如果是以货物的形式销售的,可以在税率时减免13%的增值税;如果是以金额的形式销售的,可以在税金时减免3%的增值税。
2、销售商品13%税率的,可以按9%税率进行减免,也可以加计1%税率进行减免。
3、收购农民粮食与贸易粮可以同时做账,只要账面收购的农民粮食完成后,才能按照属于贸易粮规定进行税率处理。
4、收购的是潮粮,在已烘干后在减至最低入库数量,金额增加后需要按照正常的库存方式处理。
举个例子,假设一个公司从农民处收购100吨粮食,需要支付120万元,则可以按照前述规定减免增值税,即一共要支付1240万元,其中120万元为货款,而剩余的1120万元代表支付给政府的增值税。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到您,如有其它问题请随时咨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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