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我们公司属于2021年12月注册的分公司,在这之前去年3月份也有注册的有一个分公司,但是这个公司没有实际经营,在去年年底就注销了,其实场地目前是我们在用,前期的房租签的合同(2021.3.1—2022.2.28)都是以当时这家公司的名义在弄的,后来因为那家公司注销了,我们公司又重新签的合同,日期还是(2021.3.1—2022.2.28),之前2021.3.1-2021.8.31的房租是当时那家公司付过了(也没有发票),2021.9.1-2022.2.28的是我们公司借款付的,现在要准备还给对方,领
毀若亦 ♡
于2023-03-15 10:38 发布 238次浏览
- 送心意
李老师2
职称: 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CMA
2023-03-15 10:49
那么,您之前提到的2021年3月1日至2022年2月28日的房租合同,2021年3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的期间,是由去年3月份注册的分公司支付的,而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2月28日期间的房租,是由您公司借款付的。您公司目前想要准备还款的话,需要做哪些准备工作?您还可以考虑和原房东协商,是否可以减免期间原公司支付的房租,以此减少您公司的还款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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