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本年7月销售机器设备K非农机)和农机共取得含税销售额800万元,未分别核算。如果分别核算,销售机器设备(非农机)取得含税销售额750万,农机含税销售额150万,请对其进行纳税筹划
光玄月
于2023-03-15 12:33 发布 1972次浏览
- 送心意
齐惠老师
职称: 会计师
2023-03-15 12:41
对于甲公司来说,应该遵循《增值税改革税收优惠政策实施细则》中的相关规定,即机器设备(非农机)的销售应当按照6%的税率征收增值税,而农机的销售则可以享受0%的税率征收增值税。因此,甲公司可以按照上述规定进行纳税筹划,以减少税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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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甲公司来说,应该遵循《增值税改革税收优惠政策实施细则》中的相关规定,即机器设备(非农机)的销售应当按照6%的税率征收增值税,而农机的销售则可以享受0%的税率征收增值税。因此,甲公司可以按照上述规定进行纳税筹划,以减少税负。
2023-03-15 12:41:10
900*13%%2B100*9%-70
同学你好
是这样算的
2023-11-14 14:37:26
你好,分别计算税额,900*13%+100*9%-70
2021-10-19 19:20:20
甲公司20月期间销售机器设备及农机获得含增值税销售额分别为900万元及100万元,进项税额为70万元,甲公司需对其进行分别核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2018年版本)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纳税申报应当按照以下原则进行:
1. 对于机器设备销售,甲公司应当按照9%的销售税率,将900万元的收入减去70万的进项税额,再乘以税率9%,即可得出应缴纳的应税销售额810万元。
2. 对于农机销售,甲公司应当按照17%的销售税率,将100万元的收入减去70万的进项税额,再乘以税率17%,即可得出应缴纳的应税销售额30万元。
应缴纳的总增值税额为:810万元 + 30万元 = 840万元,甲公司需于指定时间内按照规定,将总增值税额840万元缴纳给税务机关登记。
拓展:增值税核算方法一般有按实际发生法及按简易计税法两种,企业在选择核算方法时,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行合理选择,灵活运用,以达到纳税优惠的目的。例如,某企业期间,发生的销售额及进项税额都较低,可考虑选择按简易计税法进行纳税,以此施展其纳税优惠的优势。
2023-03-15 17:18:10
学员你好,老师做完发你哦
2022-03-23 13:0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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