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原材料采用实际成本法核算,发出材料采用先进先出法计价。2019年6月初,M材料库存5万千克,金额为36万元,“存货跌价准备——M材料”贷方金额为1万元,甲公司6月份发生的与M材料有关的业务如下: (1)5日,购入M材料10万千克,以银行存款支付价款60万元,增值税税额7.8万元,材料尚未收到,10日该批M材料运达企业并验收入库。 (2)12日,销售部门领用M材料6万千克,13日行政管理部门领用M材料1万千克。 (3)15日,发出M材料4万千克委托
毀若亦 ♡
于2023-03-17 18:27 发布 298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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