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A公司购入甲材料200kg,买价24000元,增值税率13%元,款项未付。会计分录

余伟彬
于2023-03-18 11:18 发布 907次浏览
- 送心意
999
职称: 注册会计师
2023-03-18 11:27
会计分录:
应付账款:200kg×24000元÷(1+13%) = 21846.15元
应交税金:200kg×24000元×13% = 3153.85元
总计:21846.15元+3153.85元=25000.00元
拓展知识:在增值税票据中,发票金额=本金+税额,本金就是根据增值税税率乘以商品的原价得出的,税额就是根据增值税税率乘以商品的原价再乘以增值税率得出的,两者不包含在发票中明确标注。
应用案例:假如一家家具公司向A公司采购100米木板,成本价格为1000元,增值税税率为13%,则家具公司需要支付的发票金额为1000元×(1+13%)=1130元,本金为1000元,税额为130元。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获取全部相关问题信息






粤公网安备 4403050200094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