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公司为一般纳税企业,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对于单项金额非重大的应收款项以及经单独测试后未减值的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可以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若干组合,再按这些应收款项组合在资产负债表日余额的一定比例计算确定减值损失。该公司按照应收款项余额的 0.5%计提坏账准备。有关资料如下。 (1)2016年期初应收账款余额为4000万元,“坏账准备”科目贷方余额为20万元2016年8月销售商品一批,含增值税价款4030万元,尚未收到货款:2016年12月实际发生坏账损失30万元。 (2)2017年
欢总在笑
于2023-03-19 16:25 发布 269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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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惠老师
职称: 会计师
2023-03-19 16:37
A公司2016年末,应收账款余额为4030万元,而“坏账准备”科目贷方余额为50万元。根据《会计准则》要求,当公司的应收款项金额较大时,应采用分组折旧的方式计提坏账准备,一般按照应收款项余额的1-2%来计提坏账准备。在A公司的情况下,应收款项余额为4030万,按0.5%来计提坏账准备,则其坏账准备应为20万元,其期初余额也应该为20万元,而实际期初余额为20万元,说明A公司的计提坏账准备已经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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