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部分出口关单已经开了发票普通发票,税率为0,同时有一张是转厂收入,,那么增值税申报表第七栏免抵退销售额是否就是跟开出发票金额一致呢?,还是说有没有开票的出口关单都要算进去?还是把出口减去进口原料?
优雅的柚子
于2017-11-23 21:34 发布 1464次浏览
- 送心意
张蓉老师
职称: 中级
2017-11-24 08:20
您好,直接出口和间接出口是申报时是需要分开填列的,具体方法如下:
一、关于转厂销售额申报问题
以进料加工贸易方式进行生产经营的外商投资企业,在进行日常增值税纳税申报和“免、抵、退”税申报时,其从事间接出口业务的产品销售收入(即转厂销售收入)暂视作免税货物销售通过"免税销售“反映。企业在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时,可将转厂的销售额反映在第8栏"免税货物”;为衔接好日常增值税纳税申报和“免、抵、退”税申报,并便于企业填写和分(区)局审核,可在《深圳市生产企业自营(委托)出口货物“免、抵、退”税预申报表》及《汇总申报表》中增添“免税货物销售额”一栏以反映转厂销售额。
二、关于转厂销售涉及进项转出问题
1、国内进项转出外商投资企业转厂销售的货物中,购买国内原材料所负担的进项税额不予退税,也不得从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中抵扣,应计入产品成本处理。
转厂货物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当期全部进项税额×当期转厂销售额/当期全部销售额
2、进口料件模拟进项转出
转厂货物进口料件模拟进项转出=当期海关核销免税进口料件组成计税价格×征税率×当期转厂销售额/(当期直接出口销售额+转厂销售额)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获取全部相关问题信息